回首頁
訂閱最新文章
歡迎留言
twitter me
Thursday, July 19, 2007

蘇案美國版?

在網路上看到一則新聞,感覺有點像是蘇案的美國版,而且連年代都差不多,看完以後還真的蠻感嘆的,不論在哪個國家,好像都會發生這樣的事情。而司法體系這樣的錯誤又讓多少人浪費掉大半青春生命,寫出一本本的無彩青春?

這讓我覺得以冤獄反對死刑的存在的立論在我心裡又更加強了一點,因為無論是怎麼樣精良設計的司法體系,像是美國甚至還存在證據可以因程序違法而被完全排除的法則,都仍然會出現這樣沒有證物仍能判死刑的案件,這怎麼能夠讓人不擔心害怕自己不會成為那樣的倒楣鬼?

《美國版刀下留人》出現新證據 死囚處決前喊停

自由時報 2007/07/18

〔編譯羅彥傑/綜合十七日外電報導〕美國喬治亞州被控殺害白人警官的三十八歲黑人死刑犯戴維斯,原本預定十七日就要被注射毒劑,但因本案多位證人翻供,使得案情大逆轉,喬治亞州大赦暨假釋評議會十六日晚間、亦即行刑前數小時,表決同意暫緩行刑九十天,以便讓官員有時間分析辯方律師提出的新證據。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九日,於下班期間兼差擔任保全的二十七歲警官麥克菲爾,因為試圖阻止發生在喬治亞州沙凡納市漢堡王速食店停車場的鬥毆,被人開槍打死。當年才二十歲的戴維斯,被多名目擊證人指認開槍。

戴維斯向警方供稱,雖然案發時他在現場,但與槍擊案完全無關。在審判過程中,檢方也提不出任何凶器或其他物證,DNA也無法證明他涉案,但他還是在一九九一年被判死刑。

戴維斯被判刑後,九名證人中,有七人改變供詞,稱他並未開槍,先前是因警方強力施壓,才指認他犯案。若干證人甚至指認另一名男子才是兇手。戴維斯在獲知這項消息後,激動地說:「我何其有幸,而且心懷感恩,距離重獲自由僅一步之遙。」

儘管出現新證據,但沒有任何一州或聯邦法院願意再度審理戴維斯案。美國最高法院才在六月間駁回他提出的上訴申請。呼籲喬治亞州大赦暨假釋評議會法外開恩的國內外人權團體,近來替戴維斯奔走說情,並譴責美國刑事體系不願受理新證據,而這些新證據有可能讓含冤的死刑犯獲得平反。

國際特赦組織也替戴維斯說項。該組織美國分會執行主任寇克斯說:「最高法院拒絕檢討這些重要的無罪論據,暴露美國死刑懲罰機制的重大缺陷。」南非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屠圖大主教也反對對戴維斯動用死刑,歐洲理事會十六日更呼籲美國切勿犯下會令其後悔的錯誤。

HEMiDEMi Technorati Del.icio.us MyShare個人書籤 Yahoo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美國有很多司法實務都是在「行刑前」被發現有科學證據可證明無罪(當然不是100%,這裡指的是beyond the reasonable doubt),可是無從救濟,最高法院也不受理,所以就這樣成為電椅下冤魂。

上次讀到這一段有學者還說是制度上沒有辦法做出臨時調整,無法抑制州長的政治慾望,但是我覺得滿離譜的,如果制度有問題,就應該修正制度。即使是人證都或許還有爭議,像是DNA科學證據依然無法停止被行刑,真的有點離譜。

Anonymous said...

那個匿名的人乃高木是也。這個blogger的留言模式真讓人困窘。XD

Anonymous said...

To 高木:
你第一段所提到的部分,完全讓我聯想到祭祀用的羔羊,或是馬雅、印加文明祭祀神明、火山神的活人,只不過在這裡,祭祀的對象是「正義」。

不過要說祭祀的對象是正義也並不太精確,更正確的說,是整個社會對於正義的期待、對於被害的恐懼,必須透過這樣的「儀式」,讓社會上的大眾可以繼續安心過日子。完全像極了在祭祀,因為祭祀也一樣具有這種安定人心的作用,但是對於想要達到的目的,不論是遠古時期想要避免天災、或是現代想要減低犯罪率,都完全沒有效果。

這樣說來「犧牲」這個詞用來形容這些人還真的非常恰當,因為「犧牲」本來就是指祭祀用的動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