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頁
訂閱最新文章
歡迎留言
twitter me
Wednesday, November 05, 2008

台灣已經是中國的一省!

是可忍,孰不可忍!這星期陳雲林來台,其實應該是好事一樁,但是從陳雲林來前幾天開始,台北城以及所有陳雲林所到之處,全部都好像陷入戒嚴狀態,本來想說反正新聞已經報導得夠多了,也不差我多寫一篇文章,但是一直到昨天發生的一些事情,我才感覺事情真的很嚴重。

昨天早上,也是AI的志工的陳育青到圓山飯店去,她是一位紀錄片的工作者,只因為她帶著攝影機拍攝記錄,竟然就被警察強制塞上警車帶到圓山派出所拘留一個多小時;兩位台權會的朋友,帶著旗幟騎車經過中山北路,警察說他們違反「集會遊行法」,從車道上被請到人行道上,我現在才知道,兩個人共乘機車也可以被稱為「集會遊行」!晚上在上揚唱片行的新聞,台灣的警察竟然可以這樣大喇喇的衝進唱片行禁止播歌,還強行把鐵門拉下關店!


什麼時候開始,拿起攝影機做記錄也會被當成暴力犯對待?什麼時候開始,人民連穿著各種標語或拿著不同旗幟在路上行走表達言論的自由都沒有?什麼時候開始,台灣禁歌重現,連唱片行播歌都會被強行關店?這已經絕對是戒嚴!執行的北投分局長李漢卿還睜眼說瞎話,說是店內人員自行關店,但是電視畫面上清清楚楚,是警察徒手強行拉下鐵捲門,難不成警察只是剛好把手搭在鐵捲門上?李漢卿你去吃屎!絕對要告到你脫褲子!


從星期一開始,警察就不應該擴大機場的臨檢範圍,難道所有要進機場的人,都要被預設成暴力犯搜索檢查一番?行經的車輛車身上貼的各種標語會被警察以最快的速度撕下,難道人民連表達意見的自由都沒有?警察依照哪一條法律強行進入圓山飯店議員租下的房間,她們有造成任何立即危險嗎?又是依哪條法律擴大臨檢,又憑什麼強行把拍攝記錄的人帶走?這一切的一切全都於法無據,警察卻振振有詞的說他們的值勤符合「法律」以及「比例原則」,究竟是哪國的法律允許警察這樣做的?我想在陳雲林剛要踏上台灣土地的那一刻起,台灣已經是中國的一省,警察們所依據的「法律」,大概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所謂的比例原則,也是中國公安的比例原則,這樣一來也就能夠合理的解釋最近幾天警察值勤的尺度為何會如此百無禁忌。

今天更扯的是警察說民進黨的議員不能進晶華喝下午茶,因為「政治立場」不同,說話的那個人不曉得是不是白癡?政治立場不同所以不能喝下午茶?這種最爛的答案他也說得出來!?

借用Blog.XDite.net上的留言(這個廣告正好說的差不多是我這個年紀的人,省略最後的謝蘇不看也可以~):「我12歲前,警察可以毆打遊行的民眾,現在,又可以了耶!」

他馬的看新聞看得我火氣越來越大,幹!



相關文章:
我不再說這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 @ 終極邊疆
[Inconvenience Flag] 我們面對隨時掏得出地球毀滅炸彈的小叮噹,手上卻沒有老鼠 by Wenli
我不認同嗆聲,但不能因為這樣就要人家閉嘴 @ Pesty’s Articles
「抗議馬政府向中國人權低標看齊」 by 台灣人權促進會
守護孩子,守護台灣 @ Blog.XDite.net
不專業的執政黨、不專業的在野黨、不專業的媒體 @ 魔法設計的藝術
[轉錄] 這是人權問題,無法妥協 by 李明璁

HEMiDEMi Technorati Del.icio.us MyShare個人書籤 Yahoo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