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說說法務部的死刑政策好了。
打從新政府一執政,就宣示要廢除死刑,而故部長陳定南也於上任後表示要在三年內逐步廢除死刑。但是現在呢?只聞樓梯響,自從廢除死行成為政府的既定政策之後,政府完全沒有做出「逐步廢除死刑」的任何政策,更沒有讓社會上能廣泛的討論這個議題,要知道,推行一個政策,不是政府說變馬上就變能行得通的,在社會上沒有足夠的討論,對政策的執行會大打折扣,更會引來社會的反感。
相信很多人都知道在一般的民調中若問到對於廢除死刑的意見,大概八九成的民眾都會反對 ,但是這樣的民調太不精緻,直接問「請問你支持廢除死刑嗎?」要是我也不敢肯定的說支持。但是前一陣子中研院在民間意向調查中帶入很多關於死刑的部分,第一個問題跟我剛剛說的一樣,民眾的反應也差不多,但是之後有問到「若廢除死刑但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則支持的人多達五成多,反對者則有四成接近五成,讓我很驚訝的是雖然支持與反對的比例蠻接近的,但是反對的人竟然人比支持的人還要少一點!所以政府若以民意作為廢除死刑的擋箭牌,可能是說不通的,所謂的廢除死刑當然不是單獨把死刑廢掉這麼簡單,粗糙的民調中沒有做到教育民眾賦予受訪者背景知識的功能,所反應的數據又怎麼能夠做為參考?
再者,政府並沒有做到宣導或者是在社會上形成討論,像是許多實證的研究數據都顯示死刑的有無與治安的好壞並沒有關係,但是大部分的人仍然認為死刑有助於治安,而政府又不斷的在「拼治安」,這樣要怎麼廢除死刑?
有些人可能會認為法院既然判處死刑定讞,法務部遲遲不簽署執行,會不會有行政權侵害到司法權的可能?我覺得就表面上來看,的確是如此,但是如果觀察所有廢除死刑國家,在廢除死刑的過程裡,幾乎都是先有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執行死刑,最後才正式廢除死刑,甚至動用總統特赦的權力達成無死刑執行,這是為什麼?在政策的推行上,如果要向人民說明死刑的廢止並不會影響到治安,那麼一段時間不執行死刑,使大家漸漸習慣沒有死刑的社會原來治安並不會變差,效果是不是比一大堆的研究調查數據來得有說服力?所以我認為法務部不簽署死刑執行令並不是侵犯司法權,而是法務部推行政策的正當行政權力。
但是法務部竟然就在將要達成一年無死刑執行之時,簽了今年第一份執行令!就在對國內外人權團體信誓旦旦保證要盡最大努力維持死刑零執行之後沒有幾天,簽了這麼一份執行令!姑且不論是否贊成廢除死刑,但就在政府的宣示、故部長的宣示、對國內外人權團體的保證之後,法務部仍然簽下了這一份執行令!這是多麼反覆的決策!多麼矛盾的決策!多麼糊里糊塗的決策阿!!而且,這又是多麼前功盡棄的事情!而部長竟然還說:「法務部對死刑執行一向謹慎,簽署的案子都經 過多方考量,並尋求各種救濟管道的可能性,不是想怎樣就能怎樣。」
請問部長,在11月中對國際特赦組織宣示願意盡最大努力來維持今年的死刑零成長,在鍾德樹案律師向最高法院檢察署聲請閱
真的令人為之氣結!廢除死刑是政府既定的政策,但是在這幾年看不到政府太多的努力,又在這緊要關頭耍了國內外人權團體一個大呼嚨,同時也給自己大大的打了一個巴掌!
Sunday, December 24, 2006
請問部長到底想要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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